说明:1.调整后,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数、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均保持不变,即1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,公务员编制61名,主任(部长)职数13名,副主任(副部长)职数22名。
2、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室由调整前的5个(3个纪检监察室、案审室、信访室)增加到9个(党风政风监督室、4个纪检监察室、案审室、案管室、信访室、干部监督室),由占内设机构总数的38.5%增加到69.2%;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室的编制数由调整前的23个增加到37个,由占机关公务员编制总数的37.7%增加到60.7%。